辦理結婚登記應備文件:
1.雙方身分證。
2.印章(或簽名)。
3.最近兩年內拍攝之2吋大頭照1張(或光碟片)。
4.結婚書約1份(經兩位證人簽名)
需經兩位20歲以上成年人親自簽名,
戶政會收走1份,可多做2份備用或留做紀念。
結婚書約無一定格式,可以到最近的戶所取用,
也可以上網下載,內政部和各戶所網站都有電子檔供下載。
要留意的是,異性婚和同性婚使用書約格式不同,
因為依據的規定不同,前者為民法,後者為司法院大法官第748號解釋施行法。
內政部書約下載網址:
5.法定代理人同意書(未成年人適用)
同意書需經父親及母親兩位親自簽名,單親則一方簽名即可。
要留意的是,未成年人結婚法代同意書也有分異性婚和同性婚版本喔!
6.雙方戶口名簿(非必備)
未帶者於完成結婚登記後,由戶長抽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。
如果同時要辦遷戶口,
要入戶的那一份戶口名簿正本(最新版)則必需帶上,
且須於要入戶的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7.規費
身分證1張50元
戶籍謄本1張15元
戶口名簿1張30元
結婚證明書1張100元
(有分中英文版,都是100元,
英文版於申請日後六個工作天內核發,
有護照者應與護照之英文姓名相同,
建議攜帶護照影本供戶政人員查對,
若未帶,由當事人自行翻譯或由戶所翻譯)
*如果結婚一方為國軍人員,可以在結婚登記完成後,同時在戶政櫃檯申請結婚補助喔!
注意事項
1.須由雙方當事人親自到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(不可委託他人代辦)
如要遷戶口,應至入戶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2.指定生效日
除了申請於登記日生效外,也可以申請指定於三個工作日內之日期為生效日。
例如:申請日為星期三,可以指定於星期四、星期五、星期六、星期日或下個星期一為登記生效日。
3.假日預約結婚登記
需提前於三個工作日前上網預約,
但只能登記當天生效,不可指定日期生效。
預約結婚登記網址:
4.建議登記前打通電話至要去辦理的戶政所再次確認文件及注意事項!
常見問題
1.照片可以用舊的嗎?
(1)身分證上的照片為最近兩年內建檔:
不是看身分證的製發日期,因為同張照片可能已經沿用過了,
戶所人員會查看檔存照片最原始日期,
所以要很確定是2年內所拍,不然還是建議重新拍照。
(2)本人容貌和身分證上照片相符:
但不建議去測試戶政人員的五官辨識能力,
你認為沒有變,別人不見得覺得沒變,像結婚登記這樣值得紀念的事,
因照片問題而搞得不愉快,得不償失,不如事前充分準備,開心完成登記!
2.證人需要到場嗎?
不需要,只要證人親自簽名即可,也不需提供證人身分證或印章(有亦可)。
3.結婚書約可以塗改嗎?
原則不可,尤其書約日期,如有塗改需要兩位證人及兩位新人簽名或蓋章,如為其他資料塗改,應由本人於塗改處簽名或蓋章。
4.結婚書約可以現場填寫嗎?
不建議,因為需要兩位證人親自簽名,除非現場可以找到兩位善心人士願意簽名,或找好兩位證人一起到場辦理。
5.辦理過程需要多久
依個案狀況,約30分鐘至1小時不等。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